本学年工作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 2021-202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生命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的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所列数据来自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和财务系统,统计期限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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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概述
2021-2022学年,生命科学研究院全体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公开范围、内容质量等方面工作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学校师生关切的问题,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全面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6条,累计网站访问量为7.7万余人次。学校主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新闻3条,生命科学研究院网页发布各类通知公告新闻23条。
1. 实验室建设情况
本学年生命科学研究院紧紧围绕《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照检查项目明细表,逐一自查整改经过周密排查和深入整改,生命科学研究院72间实验室安全基本做到实验室安全风险可防、可控,实验室安全文化面貌焕然一新。
2. 实验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生命科学研究院使用维护费(生命科学研究院)、博士点建设经费采购了实验室安全宣传用品、、实验室维护相关的设备配件、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维修,洁净区消毒保洁、地板胶的维护等实验室正常运行维护费用总计420余万元。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倒置荧光显微镜、超微量分光光度计等大型精密仪器。保障了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中药提取与分离等实验技术平台,已基本满足常规实验和科研的需求。
(三)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生命科学研究院不定期进行网络问卷调查,QQ群和调研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 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学校未接到和未发现信息公开工作遭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 信息公开工作的新的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抓好监督落实,加快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二是增强学习主动性,扩大业务学习范围,强化培训与指导;三是采用多种方式了解师生需求,有目标的多形式的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