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凡需使用生命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场地的教学、科研人员。了解开放实验室的时间和内容。
第二条 开放实验室申请流程
(一)申请者可通过生命科学研究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将纸质文件送交生命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二)实验室负责人落实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实际情况后,上报生命科学研究院主任。三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者。
(三)批准后申请者到生命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办理开通门禁个人卡,凭门禁卡进入实验区域。
(四)申请开放课题组实验室参照《课题组实验室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实行。
第三条 开放实验室开放时间:原则上实验室开放时间安排在工作日工作时间,申请者如有特殊实验需要安排节假日或晚上工作的,需另外申请,生命科学研究院酌情做出工作安排。
第四条 开放实验室管理:
申请者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负责人应首先向其申明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科生要有指导教师指导,并由指导老师提出申请。研究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方可提出申请。
(二)如需要使用大型仪器,必需在实验中心主管人员指导下使用。擅自使用实验仪器并造成事故,按照《生命科学研究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三)生命科学研究院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本人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
(四)实验室内除生命科学研究院所管理仪器外个人实验仪器和实验耗材自行保管,严禁放置私人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上述物品如有丢失生命科学研究院不予负责。如果个人实验仪器和实验耗材摆放影响实验室安全,实验室负责人有权将其物品清理出实验室。
生命科学研究院
2023年2月22日